香蜡银子
书籍:金瓶梅鉴赏辞典
更新时间:2018-11-21 07:15:50
出处:按学科分类—文学 汉语大词典出版社《金瓶梅鉴赏辞典》第407页(660字)
明世宗迷信道教,营建宫观斋坛,进行各种道教活动,需用大量香料与黄白蜡,令吏民派购。
《明史·食货六》:“(世宗)中年以后,营建、斋醮,采木、采香,采珠玉宝石,吏民奔命不暇,用黄白腊(蜡)至三十余万斤。又有召买,有折色,视正数三倍。
沉香、降香、海漆诸香至十余万斤。又分道购龙涎香,十余年未获,使者因请海舶入澳,久乃得之。
”又据《明穆宗实录》隆庆元年乙巳条载:“户部言:嘉靖初年,御用监供用库岁派黄腊止八万五千斤,白腊四千斤。末年,黄腊增至二十万余斤,白腊不下十万斤。
此外复有召买,有折色,视正额不啻三倍。”是嘉靖末每年宫廷实用黄白腊约九十万斤,香料十余万斤。
为了保证供应,由揽头(即今承包商)分别承购,此处谓“揽头李智、黄四,派了年例三万香蜡等料,钱粮下来该一万银子”,其意盖谓承包商李智、黄四为朝廷采购三万斤香料与黄白蜡,价值一万两银,购得后交给接受朝廷任务的东平府,州府用收得的地亩钱粮支付价银。因为是先交后付银,故揽头需要先筹备一笔本钱,他们托应伯爵向西门庆借二千两银,言明“每月五分行利”,当时一般利率不得高于三分,五分已是高利贷,借款两个月的利息即相当于本银。在应伯爵怂恿下,西门庆先后两次共加入二千五百两银份子合伙经营,后文多次提及李智、黄四从东平府关了香蜡银子下来向西门庆付利息,单第一次付息就是四锭金镯子,重三十两,值银一百五十两。为了多赚朝廷的钱,应伯爵还出主意让他们“香里头多上些木头,蜡里头多搀些桕油”(第四十五回),西门庆在这一项生意上赚足了银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