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宽蒲鞭
书籍:唐诗典故辞典
更新时间:2018-11-21 08:39:46
出处:按学科分类—文学 陕西人民出版社《唐诗典故辞典》第382页(492字)
【原文】:
《后汉书》卷二十五《刘宽传》:延熹八年(1),宽迁南阳太守(2),典历三郡,温仁多恕,虽在仓卒,未尝疾言遽色。
常以为“齐之以刑(3),民免以无耻”。
吏人有过,但用蒲鞭罚之(4),示辱而已,终不加苦。事有功善,推之自下。
灾异或见(5),引躬克责。每行县止息停传(6),辄引学官祭酒及处士诸生执经对讲。见父老慰以农里之言,少年勉以孝悌之训。
人感德兴行,日有所化(7)。
。【提要】:刘宽为南阳太守,对僚属轻刑罚,重感化。僚属犯错误,只用蒲草鞭子责罚,示辱而已,不加酷刑。
【词目】:
【蒲鞭】1778 刘长卿《送薛据宰涉县》:“几案终日闲,蒲鞭使人畏”(5.1552)。
李白《赠清漳明府侄聿》:“蒲鞭挂檐枝,示耻无扑扶”(5.1738)。扑抶:笞击。吕温《道州将赴衡州酬别江华毛令》:“明朝别后无他嘱,虽是蒲鞭也莫施”(11.4162)。白居易《七年春题府厅》:“推诚废钩距,示耻用蒲鞭”(14.5134)。
钩距:犹言用计谋套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