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勃出狱
书籍:唐诗典故辞典
更新时间:2018-11-21 09:22:41
出处:按学科分类—文学 陕西人民出版社《唐诗典故辞典》第873页(614字)
【原文】:
《史记》卷五十七《绛侯周勃世家》:人有上书告勃欲反(1),下廷尉(2)。廷尉下其事长安,逮捕勃治之(3)。
勃恐,不知置辞(4)。吏稍侵辱之(5)。
勃以千金与狱吏(6),狱吏乃书牍背示之(7),曰:“以公主为证(8)。
”公主者,孝文帝女也(9),勃太子胜之尚之(10)。
故狱吏教引为证。勃之益封受赐(11),尽以予薄昭(12)。及系急,薄昭为言薄太后,太后亦以为无反事。文帝朝,太后以冒絮提文帝(13),曰:“绛侯绾皇帝玺(14),将兵于北军(15),不以此时反,今居一小县(16),顾欲反邪(17)!”文帝既见绛侯狱辞(18),乃谢曰:“吏方验而出之(19)。”于是使使持节赦绛侯,复爵邑。绛侯既出,曰:“吾尝将百万军,然安知狱吏之贵乎(20)!”
。【提要】:有人告周勃要造反,周勃被捕下狱,狱吏污辱他,他行贿千金,狱吏又替他出主意,让他”以公主为证”,证明自己不反。后被释,周勃出狱,说他曾将百万之军,而不知狱吏之可贵。
【词目】:
【狱吏贵】4154 李商隐《哭虔州杨侍郎》:“深知狱吏贵,几迫季冬诛”(16.6252)。
迫:临近;季冬:旧历十二月。汉律,十二月处决犯人。司马迁《报任少卿书》:“今少卿抱不测之罪,涉旬日,迫季冬。”此处“迫季冬”“季冬诛”意皆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