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语言、文字 湖南出版社《音韵学辞典》第103页(166字)
音韵学术语。
等韵门法之一。这是专为《广韵》山韵中“”字所立的特殊门法,规定凡照组三等字为反切上字,二等字为反切下字时,被切字属二等。,充山切,反切上字为三等穿母字,反切下字“山”为二等字,照“寄韵凭切”门法,被切字似应归入三等,但山韵是纯二等韵,不应有三等字,韵图都将此字列在二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