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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贾分金

书籍:中国典故大辞典 更新时间:2018-11-22 06:33:11

出处:按学科分类—语言、文字 北京燕山出版社《中国典故大辞典》第418页(391字)

汉·司迁《史记·郦生陆贾列传》:“孝惠帝时,吕太后用事,欲王诸吕,畏大臣有口者。陆生(陆贾)自度不能争之,乃病免家居。以好畴(地名)田地善,可以家焉。有五男,乃出所使越(陆贾曾两度出使南越)得橐中装卖千金,分其子,子二百金,令为生产。陆生常安车马,从歌舞鼓琴瑟侍者十人,宝剑值百金。谓其子曰:‘与汝约:过汝,汝给吾人马酒食,极欲,十日而更。所死家,得宝剑车骑侍从者。

’”

陆贾称病免职居家,将出使南越时所得之金,分给五个儿子。后因以“陆贾分金”、“陆贾分橐”指处理家产,以“陆贾金”、“陆贾剑”指为官所得的钱财或遗产。

唐·骆宾王帝京篇:“陆贾分金将宴喜,陈遵投辖正留宾。”唐·白居易《闲居贫活》诗:“樽有陶潜酒,囊无陆贾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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