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语言、文字 北京燕山出版社《中国典故大辞典》第610页(283字)
《三国志·吴书·周瑜传》:“窃惟陛下钦明稽古,隆于兴继,为胤(周瑜幼子)归诉,乞匄(gài乞求,给予。)余罪,还兵复其爵,使失旦之鸡,复得一鸣,抱罪之臣,展其后效。”
周瑜死后,他的幼子胤因罪徙卢陵郡。诸葛瑾、步骘连名请吴主孙权念及其父周瑜之功,宽恕其子,使他再次复职。胤之过失,好比雄鸡清晨未能报晓,是为失职,应该给予改正的机会。后以此为嘲人失职的典故。
宋·陆游《剑南诗稿》二八《村居》:“自笑触藩羝,人嘲失旦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