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语言、文字 北京燕山出版社《中国典故大辞典》第961页(235字)
明·冯梦龙《古今小说·月明和尚度柳翠》:“假如种瓜得瓜,种豆得豆,种是因,得是果。不因种下,怎得收成·”
原为佛教语,比喻因果报应关系。后比喻做什么样的事情,就有什么样的结果。
后以“种瓜得瓜,种豆得豆”作为有因必有其果的典故。
清·梁启超《新民说第二节:“以若是之民,得若是之政府官吏,正所谓种瓜得瓜,种豆得豆,其又奚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