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作
书籍:中国读书大辞典
更新时间:2018-11-22 14:56:44
出处:按学科分类—文体、科学、教育 南京大学出版社《中国读书大辞典》第463页(451字)
指作者在生前创作,但生前未曾公开发表的作品(或作品中的一部分)。
作者生前亲自着译或列有创作提纲的作品,或由作者生前口授,由他人录音或笔录的作品,以及作者生前已进行了加工整理并编辑成册的作品,都是遗作。对于遗作,只要作者生前未申明不准发表,应视为作者同意发表。根据我国有关规定,作者的合法继承人有权发表其作品。如果遗作为非合法继承人保存,合法继承人要求发表该作品,保存人不得拒绝。
若作者无合法继承人,省级出版管理机构或文化出版事业管理局亦可批准发表。保存作品原件的人未经作者合法继承人同意,不得擅自发表作者的作品。
图书馆、博物馆等机构,对其收藏的遗作原件享有财产所有权,但不一定享有版权,除非版权所有者已明确表示将该作作品的版权转让给上述机构。世界各国对遗作的版权保护各有不同。例如法国与荷兰的版权法规定,尚未发表的作品永远受保护,但发表后,只保护50年。在比利时,遗作发表后6个月内进行登记的,自登记之日起保护50年。
在此6个月内不登记的,则丧失版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