缴送本制度
书籍:中国读书大辞典
更新时间:2018-11-22 14:57:09
出处:按学科分类—文体、科学、教育 南京大学出版社《中国读书大辞典》第464页(461字)
又叫“呈缴本制度”。
出版者每出版一种新书(刊)都要在规定的期间内,向若干法定的机构无偿呈缴的一定数量的样品,这种制度就是呈缴本制度。规定这种制度的法律规范的总和叫呈缴本法。呈缴本制度有利于对一国的图书期刊出版状况进行全面掌握,并使国家图书馆等大型公共图书馆有较可靠的书源。早在1537年法国就颁布了“蒙特斐利法”。
该法规定,出版商每出版一种新书,都要向皇家图书馆免费送书一册。1716年西班牙王室图书馆开始获得接受呈缴本的特权。
18世纪以来英国、俄国都开始实行呈缴本制度。前苏联在文化部下设全苏出版物登记局。
全苏图书局负责接收缴送本,然后把这些缴送本分配给列宁图书馆、谢德林图书馆、各加盟共和国图书馆以及科学院图书馆。
1955年4月2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文化部发布《关于征集图书杂志样本办法》(1979年4月18日国家出版事业管理局又重新公布),它规定在新书、刊出版后三日内,出版者应向文化部出版局、中宣部、中国科学院图书馆、北京图书馆和当地文化出版管理机构寄送样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