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南京大学出版社《新價格辭典》第152页(203字)
日本政府对某些特定农产品由政府规定市场流通数量、收购价格和销售价格,并实行政府管理这类农产品的进口价格的管理制度。
管理价格制度在日本主要运用于大米、烟草等产品,对大米实行管理价格制度主要是为防止米价大起大落。对烟草实行管理价格制度,规定烟草是以财政收入为目的的专卖品,但因不是粮食作物,必须限制耕种。因此,烟草全部由政府所属的专卖公司收购,价格由政府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