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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物价局

书籍:新价格辞典 更新时间:2018-11-22 20:54:33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南京大学出版社《新價格辭典》第153页(388字)

当前我国管理物价工作的国家行政机关,设立于1982年。

它的前身是国家物价总局。国家物价局在价格管理方面履行下列职责:①研究拟订国家的价格方针、政策、计划和改革方案,经国务院批准后组织实施;②研究拟订价格法规草案;③负责全国的价格管理和综合平衡工作;④按照价格管理权限,规定商品和收费的作价原则、作价办法,制定、调整分管的商品价格和收费标准。重要的商品价格和收费标准的制定、调整,应当会商国务院有关业务主管部门后报国务院批准;⑤指导、监督国务院业务主管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价格工作,检查、处理违反价格法规和政策的行为;⑥协调处理国务院业务主管部门之间,省、自治区、直辖市之间,国务院业务主管部门与省、自治区、直辖市之间的价格争议;⑦建立全国价格信息网络,开展价格信息服务工作;⑧国务院赋于的其他职责。

〔参〕物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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