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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材出厂价格

书籍:新价格辞典 更新时间:2018-11-22 21:21:33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南京大学出版社《新價格辭典》第350页(432字)

木材产品的重要价格环节。

木材出厂价格有两种形态,一是国有林区国营林业企业出售自己生产的木材的价格;二是南方集体林业企业出售的收购农民生产的木材的价格,由收购价格加上将木材从收购点运到贮木场的运费,再加上贮木场的费用等构成。根据木材的分类和用途分为原条出厂价格、原木出厂价格和成材出厂价格三种。

原条是指树木伐倒后只经修枝、不作其他造材加工,如杉条、交手杆等;原木是指原条经过造材后的木材,如成材原木、锯材原木、化学加工用原木、旋、刨加工用原木等;成材是指经加工成型的木材,又可分为锯材和枕木两类。

解放初期,木材出厂价是由各省自行规定,基本上是一省一价。1953年开始实行全国统一价格(统一按立方米计算),当时南方以杉木长级4~5米、径级20~28厘米的二等材为标准,每立方米55元为基价,其他树材种按各种差率计价。目前出厂价格也有国家统一定价和国家指导价格两种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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