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八类商品
书籍:新价格辞典
更新时间:2018-11-22 21:22:26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南京大学出版社《新價格辭典》第357页(349字)
人民生活最必须的十八类消费品的通称。
本世纪60年代初,正值国家三年困难时期,为了保证广大职工的生活,国务院于1961年8月规定,坚决保证占人民生活开支60%左右的十八类基本生活必需品的销售价格和服务收费的稳定。十八类商品包括:①粮食;②棉布;③针织品;④絮棉;⑤食盐;⑥鞋子;7⑦酱、油、醋;⑧肉、鱼的定量供应部分;⑨食油的定量供应部分;⑩食糖、糕点、糖果的定量供应部分;⑾大宗蔬菜(粗菜);⑿火柴;⒀煤炭;⒁煤油;⒂文具、纸张、课本、书报杂志;⒃主要西药;⒄搪瓷制品、铝制品、橡胶制品等由国家供应原料的日用工业品;⒅房租、水电、交通、邮电、医疗、学费等费用。近几年,随着价格改革的深入,这十八类商品价格部分已下放给生产者和经营者管理,交市场调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