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药价格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南京大学出版社《新價格辭典》第378页(785字)
医药生产、经营单位和医疗保健单位出售医药商(产)品的价格。
全称“医药商品价格”,它由医药成本,利润和税金等项目构成。
医药商品价格主要包括两大类:药品价格和医疗器械价格。
其中,药品价格分为中药价格、中成药价格和西药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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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器械价格分为玻璃仪器价格、化学试剂价格和其他医疗器械价格。
医药商品价格的特点是:①医药商品价格涉及面广,政策性强,直接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
②医药商品价格不仅受价值规律的制约,而且受药品自身时间因素的制约。大多数药品,特别是化学药品,受时间因素制约,超过有效期,或因储藏保管不善,就会丧失其使用价值。
其“无形损耗”远远高于其它商品。③医药品商价格(除少量的补药、营养药之外)一般不受价格水平和供求关系的影响。它主要取决于发病率,受疾病规律的制约。④医药商品价格由国家统一管理,是计划价格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实行单一的计划价格。
1984年9月我国颁布了《药品管理法》,为统一管理药品价格提供了法律保证。
制定医药价格的原则是,①医药商品价格以增强人民体质,提高健康水平为宗旨,使药品生产经营者在销售收入弥补成本的基础上,取得合理的盈利。②医药商品价格要合理稳定,既要防止价格过高,影响人民的问医治病(主要指占全国人口80%的自费医疗的农民),对人民健康不利;又要防止价格过低,使医药商品的生产经营无利,甚至亏损,影响生产者和经营者的积极性,不利于医疗卫生事业的发展。③医药商品价格要分等论价,按质论价,同质同价,优质优价,劣质不予定价,确保药品质量。
④医药商品价格要合理制定相关品种的比价,以促进医药品种齐全平衡发展,满足各类患者的用药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