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上交货(指定装运港)价格
书籍:新价格辞典
更新时间:2018-11-22 21:27:32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南京大学出版社《新價格辭典》第397页(491字)
卖方负责在指定的装运港将货物装上买方指定船只上的价格。
买卖双方负担的责任、费用与风险通常是指:①卖方。一是负责在指定的装运港口和规定的交货日期和期限内,按该港口惯常办法,将货物装上买方指定的船只,并及时地向买方发出装船通知。二是负责办理出口手续,交纳出口捐税,提供出口国政府或有关方面签发的证件。三是负责提供有关装船单据。四是负担货物装船越过船舷为止的一切费用和风险。②买方。
一是负责租船或订舱,支付运费,并将船名、船舶到港受载日期通知卖方。二是负责办理货物运输保险在目的港的进口及收货手续。
三是接受卖方提供的有关装船单据,并支付货款。
四是负担装船超过船舷时起的一切费用和风险。
买卖双方对装船所负担的费用和风险,虽以货物越过船舷为划分的界线,但有的国家和港口对装船这一概念却有不同的解释,而且都以自己的装船惯例或港口惯常办法装船。在船上交货价格条件下磋商交易和签订合同,必须十分注意和明确规定装船费由谁负担,以免发生纠纷或争议。
货物装船后,卖方应及时向买方发出装船通知,以便买方及时办理保险。表示船上交货价格时,必须注明装运港名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