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南京大学出版社《新價格辭典》第452页(250字)
一国本位货币与另一国本位货币法定含金量的比值。
亦称金平价或法定平价。在金币流通和银行券能够自由兑换黄金的条件下,外汇平价是外汇汇率的基础,两国货币的增减决定两国间汇兑平价的变动。
在纸币流通的国际结算中,不是直接通过含金量订出的货币比值,不能称之为外汇平价,而一般称之为比价。法定平价比较固定,只有当一种货币增值或贬值时才发生变动。
有的国家虽然外汇平价没有改变,而其实际汇率却由于货币价值与黄金价值脱节,实行变相贬值,这时,外汇平价实际上已经不存在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