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房地产税
书籍:新价格辞典
更新时间:2018-11-22 21:39:25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南京大学出版社《新價格辭典》第470页(429字)
房产税和地产税的总称。
房租的组成部分之一。是我国对城市中的房屋和土地,按其价格或租金,向产权所有人征收的税。
我国房地产税由房管部门(公房)或房主(私房)定期向国家税收部门交纳。
它有两种计算方法:①从价征税,按房价与地价的多少计征。
②从租征税,按房地产租金的多少征税。由于从价征税手续繁杂,计算不准,故多数实行从租征税。房产税和地产税解放初期分别计征。1950年全国统一税政时,合并为城市房地产税。
1973年改革税政时,把对城市公有房产征收的房地产税并入工商税,但对房地产经营部门以及私有房主、私有地主(1982年宪法规定城市土地全部国有之前,城市中有少量土地为居民个人所有)仍然征收。
1984年10月1日起,全国推行国营企业第二步利改税。国务院批准颁布的《国营企业第二步利改税试行办法》规定恢复房产税、土地使用税等税种,但同时宣布由于条件不完全成熟暂缓开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