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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劣等地定价

书籍:新价格辞典 更新时间:2018-11-22 21:48:22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南京大学出版社《新價格辭典》第526页(330字)

农产品市场价格由提供商品的劣等地的商品价值决定的法则。

土地是农业的主要生产资料,由于土地中的优等地有限,不能满足社会对农产品生产的需要,因此劣等地也必须投入生产。为了使劣等地生产中耗费的劳动得到补偿,农产品的市场价值必须由劣等地商品的价值决定。农产品的市场价格围绕劣等地决定的市场价值波动。

按劣等地定价的法则,在我国长期没有得到贯彻。

主要因为:①我国农产品价格长期偏低,盈利少,限制了按劣等地定价;②国家对劣等地生产有不同形式的补贴,照顾了劣等地的生产;③我国商品经济不发达,价格形成和农业生产受市场影响作用小。因此,不按劣等地定价,农产品的生产也能进行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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