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南京大学出版社《新價格辭典》第571页(251字)
是指与农作物生产有关的各种农机具、设备、房屋等固定资产的折旧费,它是农作物产品物质费用的组成部分。
国家有关部门规定;各种生产工具和设备单位价值在30元以上,使用年限一年以上列为农业固定资产。但属国家投资的水库、堤坝、水渠,晒场等均不列为固定资产,不提折旧费。各项固定资产折旧费率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有关部门规定。一般为:房屋及建筑物3%,各种机械、动力设备,电器设备10%,半机械化或大中型农具10%,运输工具8%,排灌设备10%,管理用具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