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价格
书籍:新价格辞典
更新时间:2018-11-22 22:00:55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南京大学出版社《新價格辭典》第625页(332字)
地方临时出厂价格。
由于执行国家规定的统一价格有困难而制定的在短期内实行的价格。地方企业生产全国统一制定出厂价格的产品,由于有些地方企业技术设备差,交通运输不便,生产成本较高,执行国家统一出厂价格暂时有困难,允许省、市、自治区根据具体情况制定临时价格。临时价格主要适用于某些生产急需的短缺重工产品如某些钢材、主要机械产品等,省、市、自治区可暂订临时价格,其订价原则是保本微利,不得超过全国统一定价的20%。
在一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范围内,同一产品只许制订一个临时价格。
经国家批准的地方临时价格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和调出省外及调给中央企业、事业单位时都一律执行,执行临时价有一定限期,限期后应执行国家统一定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