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运价
书籍:新价格辞典
更新时间:2018-11-22 22:06:50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南京大学出版社《新價格辭典》第669页(531字)
国家、省、市各级主管部门有计划制定的统一运价。
它适用于列举在货物运价分级表内的各类(项)基本货物。运输企业所承担的货运任务,种类繁多,范围极广,运送要求各异,国家不可能逐一地制定所有承运货物的具体运价,而只能依据主要货物制定适合于一般运输形式的普通运价,并以此为基础,采用其它核算方法,来确定所有承运货物的具体运价。所以,普通运价是货物运价的基本形式。
铁路货运,铁道部在《货物运价分类表》中选择23类有代表性的一般货物,并根据具体品种分别确定不同的运价号(整车1~10号;零担11~15号),从而制定《铁路货物运价》、《公路货物运价》,其普通货物运价实行分等计价。
首先是在《公路普通货物分等表》中,将普通货物分为三等运价确定,以一等货物为基数,二等货物比一等货物提高10%,三等货物比一等货物提高20%。交通部直属水运企业的货物运输,在《水路货物运价分级表》中将一般货物分为10个大类,同时规定不同类的货物进入有关航线运输时的基本运价率,以此作为计算各种货物运输时普通运价的基本依据。国内民航承运货物时的普通运价,根据中国民用航空局颁布的《航空货物定价表》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