价格业务共同体
书籍:新价格辞典
更新时间:2018-11-22 22:21:05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南京大学出版社《新價格辭典》第776页(316字)
南斯拉夫自1980年起建立的管理和监督价格的社会自治机构。
自治组织和自治共同体为确定相互之间的关系,协调自身的利益,实现价格权利和义务,对价格进行社会监督,而建立了价格业务共同体,以代替各级价格管理的行政机构。其最高决策机构是理事会,理事会选举主席和任命秘书。理事会下设六个价格业务委员会,即冶金和金属加工品;能源、化学和橡胶工业品;其他工业产品;农产品及其加工品;劳务和流通;观察和分析价格委员会以及初次分配制度委员会。联邦价格业务共同体内的劳动共同体下设六个处,与之相对应,另设法律事务科等组织。
1985年起,南斯拉夫在各级社会政治共同体中建立价格管理机关,替代价格业务共同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