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杀予夺

书籍:中华多用成语大辞典 更新时间:2018-11-29 13:26:46

出处:按学科分类—语言、文字 湖南人民出版社《中华多用成语大辞典》第1155页(214字)

【释义】:

并列 生,让人活。

杀,使人死。予,给予。夺,剥夺。

统治者掌握着生死大权,或对人民的生命财产的任意处置。

语本《周礼·春官·内史》:“一曰爵,二曰禄,三曰废,四曰置,五曰杀,六曰生,七日予,八曰夺。”《荀子·王制》:“贵贱生杀予夺一也。”△贬义。用于形容掌权柄的人,常与权力、权利一类词配搭。

→草菅人命 杀生与夺 杀生之柄。也作“生杀与夺”、“生杀之权”、“生死予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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