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语言、文字 湖南人民出版社《中华多用成语大辞典》第1189页(155字)
【释义】:
主谓 宜,可以、应该。
事情不能拖延。元·贾仲名《萧淑兰》4折:“事不宜迟,收拾了便令媒人速去。”李英儒《野火春风斗古城》:“我看,事不宜迟,我们打算回避一下,请高司令马上下命令。”△多用于描写事情的紧急状况。
→事不容缓 缓不济急 从容不迫 急脉缓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