启示与启事

书籍:实用语文规范知识小词典 更新时间:2018-11-30 06:35:54

出处:按学科分类—语言、文字 语文出版社《实用语文规范知识小词典》第86页(246字)

意思的不同既在“启”,又在“示”和“事”。

前一个“启”是“启发”。后一个“启”是“说”。“示”表示指示、指点、说明等意思。

“启示”是具有启发性的指示、指点、说明等。

如“深刻的启示、人机对话的启示、得到启示”。“事”是事情。

“启事”是公开说一件事的通知、公告、声明一类的文字性的东西,这种文字性东西的标题往往用“启事”二字。如“发布启事、刊登启事、张贴启事、寻人启事、招领启事、招聘启事、迁址启事”。“张贴启示、深刻的启事”一类显然是不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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