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与标点符号

书籍:实用语文规范知识小词典 更新时间:2018-11-30 06:38:49

出处:按学科分类—语言、文字 语文出版社《实用语文规范知识小词典》第108页(355字)

使用阿拉伯数字,常涉及的标点符号是连接号和斜线号。

《标点符号用法》规定,表示起止的连接号的形式有四种:①一字线“—”,②浪纹“~”,③两字线“——”(与破折号同形),④半字线“-”。第③种两字线“——”属于一字线“—”的特例,如“‘北京——广州’直达快车”,主要为了醒目,但不宜扩大使用范围。

④半字线“-”主要用于构成某些复合词,如“4-二乙烯基卟吩”“1,3-二溴丙烷”“任—洛二氏溶液”。表示起止,主要使用一字线“—”和浪纹“~”。这两种形式的功用相同,如:150-200公斤,150~200公斤。一种出版物可任选其中之一,应保持体例一致。科技出版物习惯上使用浪纹,如:-20~-30℃。因为如果使用一字线的连接号,负号与一字线会联成一线,容易产生误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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