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中的单音节数词

书籍:实用语文规范知识小词典 更新时间:2018-11-30 06:40:32

出处:按学科分类—语言、文字 语文出版社《实用语文规范知识小词典》第119页(418字)

国家标准《出版物上数字用法的规定》中有这么一条:对于非物理量(通俗点说,就是非度量衡单位的普通量词),“整数一至十,如果不是出现在具有统计意义的一组数字中,可以用汉字,但要照顾到上下文,求得局部体例上的一致。”这条规定是非常正确的。汉语数词体系中,下列单音节数词被认为是基本数词:一、二、三、四、五、六、七、八、九、十,以及百、千、万、亿、零、半、两、几,共计18个。基本数词在结构上、用法上都具有不同于复合数词和数词短语的特点。因此当出版物上使用汉字总的倾向是用阿拉伯数字的时候,其中的一、二、三、四、五、六、七、八、九、十,应当特别看待。

为什么这么说呢?文章中跟普通量词连用的数字,最常见的还是较小的数字“一、二、三……十”。如果一篇文章中出现一个或几个这样的数字,转换成阿拉伯数字,虽然也说得过去,但并不非常好。

“一、二、三……十”,虽然也是数目,但常可能有单纯计数以外的含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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