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中的概数

书籍:实用语文规范知识小词典 更新时间:2018-11-30 06:41:46

出处:按学科分类—语言、文字 语文出版社《实用语文规范知识小词典》第121页(577字)

概数就是大概的数目。

汉语表示概数有多种方式,以下几种方式比较常见,需特别作些说明:(一)“几”。如:几(个、斤、点)|几(十、百、千、万、亿)|(十、二十、三十……九十)几。

一个概数如果含有“几”,如果使用阿拉伯数字,是不得体的。国家标准《出版物上数字用法的规定》指出:带有“几”字的数字表示概数,必须使用汉字。

(二)“多”“余”“来”。如:十多米电线(数词+多+量词+名词)|十米多电线(数词+量词+多+名词)。

国家标准《出版物上数字用法的规定》指出:用“多”“余”等表示的概数一般用汉字,如果文中出现一组具有统计和比较意义的数字,其中既有精确数字,也有“多”“余”等表示的概数时,为保持局部体例上的一致,其概数也可以使用阿拉伯数字。(三)20岁左右(数词+量词+“左右”)。

另外还有“上下、以上、以下、以内、以外、之内、之外”等。这里由于“数词”和“量词”已构成短语,这时的数字使用阿拉伯数字还是得体的。如:300元左右|10点左右|30%左右|100米左右|30岁上下|800公斤上下|30岁以上|65%以上|6000米以上|60分以上|1米以下|40%以下|60分以下|30岁以下|300米以内|1小时以内|3天以内|2米以外。但“二三百人左右”“一米七左右”“四十以外”使用汉字数码是得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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