棉纺工业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南京大学出版社《当代台湾经济辞典》第135页(800字)
台湾重要的民生工业之一。
在台湾经济发展历程中,从进口替代到出口扩张,其扮演角色十分重要。光复初年,岛内纺织厂仅有6家,计2万余锭,所产纱、布十分有限,无法满足自给。
为推动经济发展,当局选定纺织业为优先发展工业。至第一期经建计划完成时,棉纺锭数已达27.7万锭,台元、新台湾、台中等厂陆续设立,设备亦趋现代化。二期经建期内,当局鼓励业者拓展外销市场,联合经营外销,产业规模进一步扩大,纺锭增至34.6万锭。三期经建期内,又增至41万余锭,但因受化纤产品的冲击,国际市场严重滞销,多家业者倒闭,当局鼓励业者成立“产销合作改进委员会”及“原棉联合采购委员会”,实施计划生产,订定内销限额,并奖励外销,该业营运情况才有好转。到1985年底,棉纺公会会员厂家107家,占纺织业总厂数17.48%,固定资产总额占纺织业总额的26.94%。生产厂以3万锭以下的小厂居多,20万锭以上的大厂仅远东、台化、台元及台南四家,许多厂家因规模过小,经济效益不明显。
从80年代中期开始,棉纺产品的市场需求下降,售价滑落、库存激增。
国际市场竞争日趋激烈,大陆低价棉纺品与台湾产品竞销,使台湾棉纺品压力陡增。至1988年,该业总产值959亿元新台币,占纺织业总产值20.1%,其中棉纱产量245101吨、产值19439953千元,棉混纺纱产量395931吨、产值6506139千元,螺萦棉纱75781吨,产值6506139千元,合成纤维纱162321吨、产值14637689千元。产品以内销为主,1981-1985年每年内销占总销量的85%以上,1988年纯棉纱、CVC纱、T/C混纺纱的内销率分别为69.7%,58.4%、65.1%,厂家自用率分别为26.3%、29.1%、15.2%,外销率分别为4%、12.5%、19.7%。
目前该业亟需更新设备、提高技术管理水平及生产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