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界
书籍:土地科学词典
更新时间:2018-12-08 15:00:21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江苏科学技术出版社《土地科学词典》第61页(352字)
帝国主义国家在半殖民地国家的口岸或城市强迫租借的一定区域。
表面上的用途是作为外侨“居留和经商”,实际上租界成为帝国主义国家进行各种侵略和罪恶活动的据点。1842年英国侵略者迫使清政府订立《南京条约》、开放五口通商后,率先在我国各大口岸划界租地,筑路建屋,其他帝国主义国家争相仿效,强划租界。在旧中国的租界有两种形式:一种是由一国单独管理的(如汉口的“英租界”、上海的“法租界”),一种是由几国共同管理的(如上海的“公共租界”)。无论哪种形式,都有完全独立于中国行政系统和法律制度以外的一套殖民制度,都严重地侵害了中国主权。
第一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中国人民经过坚决斗争,收回了汉口和九江的英租界。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各帝国主义国家被迫宣布交还在我国的租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