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农奴制度
书籍:土地科学词典
更新时间:2018-12-08 15:02:03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江苏科学技术出版社《土地科学词典》第67页(357字)
17至19世纪中叶美国南部存在的农业奴隶制度。
欧洲殖民者侵入北美后,开初是使用白人“契约奴隶”在种植园服役。契约奴隶在服役期间没有人身自由,待遇非常恶劣。
但他们服役期满,一般可以获得自由,而且得到大约20公顷土地(须缴纳一定数量的代役租)。
18世纪,“契约奴隶”逐渐为黑人奴隶所代替,大量的非洲黑人被国际奴隶贩子运到北美大陆,沦为奴隶。黑人奴隶在政治上、经济上被剥夺了一切权利,成为主人的财产。奴隶每天要劳动18~19小时,并不得反抗和逃跑。
主人可以随便杀死奴隶,不算犯罪。1820年以后,南部奴隶主阶级将农奴制进一步强化和发展,引起了与北部资产阶级的矛盾。1861年4月南北战争爆发。1865年,美国国会通过了第13条宪法补充条款。从此,黑人奴隶制正式宣告废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