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江苏科学技术出版社《土地科学词典》第70页(199字)
埃塞俄比亚军政府1975年3月4日颁布的土地改革法令。
规定:皇室、贵族、官僚、地主和外国殖民者的全部土地收归国有;由国家把农村土地分给少地、无地的农民,并实行集体耕种、经营;禁止一切土地买卖和继承租佃;禁止雇用农业劳动力;农民应按政府规定上缴土地使用税和农业税。这一法令使许多农民获得了土地的耕种权,比较彻底地消灭了封建土地制度,促进了农业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