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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商品化

书籍:土地科学词典 更新时间:2018-12-08 15:11:32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江苏科学技术出版社《土地科学词典》第107页(464字)

把本身不是商品的土地作为商品来经营,即用商品经营的原则经营土地。

在社会主义经济中,土地不是商品,但是由于商品经济条件的作用,可以而且应当按照商品经营的原则来经营土地。土地有价格,可以进入流通,同样要遵循等价交换的原则。土地经营的内容主要有土地开发、租赁经营、土地使用权的买卖和土地信用等。

土地商品化经营与一般商品经营的主要区别在于,经营的对象主要是土地使用权,在经营过程中,一般地并不发生土地所有权的转移。

土地实行商品化经营的主要意义在于:(1)能够促进节约用地、合理用地,提高土地利用效益。国家在出让土地使用权时收取出让金,是杜绝浪费土地的有效措施;(2)建筑地段实行商品化经营,为维护、改造、更新城市基础设施提供了固定的资金来源;(3)农村土地实行商品化经营,有利于促进地权流动与集中,以实现规模经营和规模效益;(4)有利于吸引外资,引进先进技术和先进设备,促进经济特区和经济技术开发区的建设,更好地贯彻对外开放政策;(5)与住宅商品化相配合,为我国房地产业的发展奠定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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