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土地收益
书籍:土地科学词典
更新时间:2018-12-08 15:12:17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江苏科学技术出版社《土地科学词典》第114页(407字)
以城市土地为条件而产生的超额纯收益。
城市土地的自然和经济条件及其差别,是城市土地收益形成的客观基础。城市土地收益是生产经营部门纯收益的构成部分。纯收益是总收益扣除生产经营过程中已消耗的生产资料价值和劳动力价值后的余额,包括非土地收益和土地收益两个部分。
土地收益是超过平均纯收益以上的部分,其来源是社会剩余劳动。
当城市土地收益归土地所有者占有时,它就取得了地租的形态。在不同的土地所有制条件下,土地所有者占有土地收益的目的不同,占有地租的界限也不同。
在社会主义社会中,应使地租的占有适应城市土地收益形成的规律,并把城市土地收益的分配,作为管理城市土地,实现城市土地利用目标的手段。正确处理城市土地收益的分配,对于维护城市土地的国家所有制,处理好国家、集体和个人之间的分配关系,促进城市土地的合理使用,调节城市用地结构,正确评价企业的经营成果等,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