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江苏科学技术出版社《土地科学词典》第244页(241字)
表明同类事物在不同时间状态下的对比关系的相对指标。
以用作比较标准的时期为基期,与基期对比的时期为报告期,该项指标可用现象报告期数值与基期数值对比求得。其计算公式为:
例如,某县耕地面积1949年为88万亩,到1989年为72万亩,则该县耕地面积的变化可用动态相对指标表示,1989年比1949年减少18.2%。
在统计中把动态相对指标称为发展速度,增长速度等于发展速度减1或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