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用土地程序
书籍:土地科学词典
更新时间:2018-12-08 15:46:17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江苏科学技术出版社《土地科学词典》第286页(500字)
由法律规定的国家建设征用土地所必须遵循的工作步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国家建设征用上地的审批程序如下:(1)建设单位持经过批准的设计任务书或者初步设计、年度基本建设计划等有关文件,向被征用土地所在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建设用地;(2)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对建设用地申请进行审核,划定用地范围,并组织建设单位与被征地单位以及有关单位依法商定征用土地的补偿、安置方案,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3)建设用地的申请,依照法定批准权限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后,由被征用土地所在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发给建设用地批准书,土地管理部门根据建设进度一次或者分期划拨建设用地;(4)建设项目竣工后,建设项目主管部门组织有关部门验收时,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查实际用地(城市规划区内建设项目竣工后,由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土地管理部门核查实际用地),经认可后依照有关规定,办理土地登记手续,核发国有土地使用证。在城市规划区内申请建设用地,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在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后,依照上述程序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