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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户一体”用地拨用程序

书籍:土地科学词典 更新时间:2018-12-08 15:48:53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江苏科学技术出版社《土地科学词典》第299页(472字)

农村和集镇的专业户、个体工商户和经济联合体非农业建设用地的申请、审批和划拨使用的程序。

“二户一体”申请建设用地应符合下列条件:现有专业生产已充分利用原有的宅院空间,再无潜力可挖,而资金、劳力又足以继续扩大生产的;新的专业户或联营专业户,从资金、劳力、技术等方面足以进行超过其宅院空间容纳的生产规模的。这类用地和其他非农业建设用地一样,亦应符合村镇规划。

其拨用程序如下:(1)用地户向用地所在地的村民小组或村民委员会提出用地申请,说明用地理由和用地规模,交村民大会讨论通过;(2)村民委员会按照村镇用地规划,结合用地特点,在年度用地指标范围内,进行定点工作;(3)在村镇现有范围内调整土地不另外占用耕地的,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查同意,报县(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划拨所需的土地;(4)需要另外占用耕地的,必须按审批权限进行审批,并且要在妥善解决和落实各项土地补偿及其他费用,或者由专业户与村组签订经济合同,明确集体提留数或利润分成比例后,划拨所需的土地;(5)检查现场放线,核实无误后,办理登记发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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