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用地工程地质评价
书籍:土地科学词典
更新时间:2018-12-08 15:52:18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江苏科学技术出版社《土地科学词典》第317页(516字)
为选择城市发展用地,从工程地质的角度对用地的稳定性和适宜性所作的评价。
根据场地的工程地质条件,可将用地分为四类:(1)适宜建设的用地。这类用地自然条件较好,有较高的地基承载力,地下水位低,无沼泽地段和被洪水淹没的情形,地形坡度不大,无大的冲沟、滑坡和岩溶现象;(2)地质条件较(1)类差,需采取一些工程措施才能进行建设的用地。这类用地地下水位较高,地面有积水或沼泽现象,易被洪水淹没(水深不超过1m),有非活动性的冲沟、滑坡和岩溶现象,一般须对地基作必要的处理;(3)不宜用作城市建设的用地。如有的用地地质条件复杂(设计烈度为7~9度的场地有埋藏较浅、厚度较大、分布较广的可能液化的饱和砂土及塑性指数小的饱和轻亚粘土,或有流动的软土、尚未稳定的填土等),洪水或地下水对建筑场地有严重不良影响,有活动性的冲沟、滑坡、岩溶、断层带等不良地质现象,地形坡度超过20~25%。
另外,对于高产农田要作综合经济分析,一般也不宜作为建设用地;(4)完全或基本上不用作城市建设的场地。如有活动断层或发震断层,地下有未开采的有价值的矿藏或未稳定的地下采空区,以及人为因素可能对地表产生较大影响的地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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