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震强震区建设用地选择
书籍:土地科学词典
更新时间:2018-12-08 15:52:43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江苏科学技术出版社《土地科学词典》第319页(477字)
在地震烈度6~8度的地震区建设时,从工程地质的角度对建设场地的选择。
地震烈度指地震后受震地区地面影响和破坏的强烈程度。根据我国地震烈度表,地震烈度分为12度。9度以上地区一般不宜用作建设用地,5度以下的地震效应较弱,可根据建筑物的重要程度,采取相应的抗震措施。
在地震烈度为6~8度的强震区建设时,必须进行工程地质勘察,确定场地与地基的地震效应,将建设场地划分为对抗震有利、不利和危险的地段。
对建筑物抗震有利的地段是:地形平坦或地貌单一的平缓坡地;岩土层由稳定岩石或坚实均匀的一般稳定土构成;地下水埋藏较深等地段。地震对这些地段影响较小,应尽量选作建设场地。
对建筑物抗震不利的地段是:高耸孤立的山丘、多种地貌交接部位、断层河谷交叉处;地基持力层在平面分布上软硬不均;饱和松沙、软土;发震断裂与非发震断裂交汇地段;地下水埋藏较浅或具有承压水地段等。地震对这些地段影响较大,选址时应尽量避开。
对建筑物危险的地段:一般为发震断裂带及地震时可能引起山崩、滑坡、地陷等地段,地震时可能造成灾害。应把这些地段排除在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