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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用地构成比例

书籍:土地科学词典 更新时间:2018-12-08 16:21:56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江苏科学技术出版社《土地科学词典》第453页(422字)

农、林、牧、副、渔各业用地的构成与比例。

确定农业用地构成比例是土地规划的一项重要任务,要充分考虑各个地区和农业企业的自然经济条件,国家计划和有关政策,以及原来的用地构成与比例,通过确定结构比例,建立合理的农业生产用地结构。确定各类生产用地的规模,必须首先确定地区或企业的部门构成,即全面分析当地自然条件对各业生产的影响,找出最适于当地发展、能够充分发挥优势并取得最佳经济效益的部门作为主导部门。

主导部门必须以商品生产为主,对辅助部门和副业生产的规模也应纳入整体,通盘考虑。

安排各生产部门的用地面积,是合理利用土地资源的重要环节。

首先应根据农业区划所指出的发展方向确定各部门的用地规模,使之符合建立农业专业化商品生产基地的要求。其次还要以国家、地区和企业发展计划规定的各类产品生产指标,作为计算各部门用地规模的主要依据。

在具体确定各部门的用地面积时,仍然要遵循主导部门、辅助部门和副业部门的顺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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