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江苏科学技术出版社《土地科学词典》第480页(206字)
即降低工资级别。
行政处分的一种。重于记大过但轻于降职的行政处分。
适用于违反行政纪律,使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受到一定损失,但仍可以继续担任现任职务的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工作人员受降级处分,其职务工资降低一个工资等级。对职务工资为现任职务最低工资标准的,不给降级处分,可给予其他种类处分。企业事业职工违反纪律的,也可以给予降级处分,降级幅度一般为一级,最多不超过两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