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江苏科学技术出版社《土地科学词典》第480页(182字)
行政处分的一种。
有行政处罚权的机关依法给予违法者的谴责和警戒,是一种较轻的处罚,具有教育性和强制性。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未按合同规定的期限和条件开发、利用土地的,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应当予以纠正,并根据情节可以给予警告、罚款直至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