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权行为
书籍:土地科学词典
更新时间:2018-12-08 16:31:12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江苏科学技术出版社《土地科学词典》第495页(420字)
不法侵害他人财产或人身权利而承担经济或民事赔偿责任的行为。
债的发生根据之一。其构成因素包括:(1)损害事实的客观存在。
指财产上的损失,对人身的损害,及因此造成的经济损失;(2)致害行为的违法性。如果是合法行为(如正当防卫、紧急避险),则不构成侵权行为;(3)侵权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具有因果关系,即损害事实的发生是由于侵权行为直接引起的;(4)致害人主观上有过错(故意和过失)。
侵权行为的概念由来已久,在古罗马法中就规定有侵权行为的赔偿责任。到17、18世纪,损害必须赔偿则成为许多国家民法的重要原则,发展至今,越来越趋于完备。
在侵权行为中,致害人对受害人承担赔偿责任。国家工作人员在执行职务中给他人造成的损害,法律有规定的,由国家机关赔偿;法人单位工作人员在执行职务中由于过错造成的损害,由法人赔偿(法人可再向有过错的工作人员追偿);危险建筑物或其他设施致入损害的,由其所有人或管理者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