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江苏科学技术出版社《土地科学词典》第520页(247字)
亦称权利客体。
土地法律关系主体权利和义务所指向的对象。土地法律关系的客体包括:(1)物。
主要是物质形态的土地。土地在土地法律关系中占有特殊地位,是主体权利与义务所指向的主要对象。
与作为物质的土地紧密相联的土地资金,也是土地法律关系的客体;(2)行为。指土地法律关系主体之间所发生的各种行为,如对土地的占有、使用、收益与处分;(3)智力成果。指土地法律关系主体从事智力活动所取得的成果,如在对土地进行规划、利用和保护方面取得的科学技术研究成果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