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江苏科学技术出版社《土地科学词典》第540页(193字)
由土地监察机构及其领导体制、监察对象、监察职责、监察权力、监察手段、监察程序等具体监察机制组成的有机统一的系统。
科学、合理的监察体制的设定,是保证土地监察职能实现的关键。为了保障土地监察体制的有效运转,充分发挥其监察效能,构成监察体制的各具体监察机制应相互协调配合,任何一个机制不完善,与整体不相适应,都会妨碍和影响监察效能的充分发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