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辩状
书籍:土地科学词典
更新时间:2018-12-08 16:45:10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江苏科学技术出版社《土地科学词典》第562页(340字)
土地管理机关或人民政府针对原告人、上诉人或申诉人的诉状,或者复议申请人的复议申请书,提出答复或辩护的文书。
因土地行政诉讼和土地行政复议中均需提交答辩状,故答辩状可分为土地行政诉讼答辩状和土地行政复议答辩状。答辩状由首部、答辩意见、结尾三部分组成。首部写明标题:“答辩状”;答辩人基本情况:答辩人全称、所在地,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年龄、籍贯、住址、电话号码、邮政编码;案由:因何人起诉或申请复议的何案而提出答辩。
答辩意见针对起诉、上诉、申诉或复议申请的内容,阐明自己对案件的主张,即说明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适用法律法规正确,处理适当。结尾写明“此致××人民法院”,加盖答辩人机关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注明答辩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