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麻
出处:按学科分类—哲学、宗教 上海教育出版社《生理心理学辞典》第140页(696字)
一种拟精神病药。
其药用价值在公元前已传遍整个印度和亚洲。传说中国的神农提倡将它作为镇静药。
但直到19世纪以前,还未输入欧洲。1845年,欧洲有人指出它有致幻作用。
传入美国时,美国人并不知道它有麻醉作用,只是用来作绳索。大约1910年,作为欣快药,开始从墨西哥输入美国。
1936年,“科学的美国人”杂志叙述:“大麻能使服用者出现许多症状,其中有狂闹、晕厥和性机能兴奋。如麻醉中毒,吸食者人格堕落并有格斗和凶杀的欲望。
”其化学结构非常复杂。到目前为止,对其有效成分的分离和提取仍然十分困难。
主要有效成分为△-9-四氢大麻酚。对其药理作用的研究表明,极少量的△-9-四氢大麻酚无变化地留在体内,主要贮存在脂肪组织内,部分与血浆蛋白结合,多数经代谢后从尿或大便中排出。
达特(Tart)1970年根据被试的报告,总结其效应如下:知觉和空间知觉常常有较大变化;认知和心理运动方面也有损害;有人有心理过程——理解力、记忆和情绪及短时记忆方面的变化,如,仅仅几分钟或几秒钟以前的事情,他们经常回忆不起来;中毒者往往过高估计他所经历的时间。关于吸食会不会成瘾的问题,目前仍有不同见解。中国学者蒲金炎等人对麻烟作了调查:有的吸烟者说没有瘾;但大多数人说有瘾,停止吸食后,生理和心理方面会出现一系列戒断症状,主要表现为入睡困难、胃肠道不适、疲倦、懒散、脾气急躁和容易发怒等。国外文献中也有类似报道,认为长期大量服用,会有依赖性,突然停药,会坐立不安、烦躁、失眠、厌食和胃肠功能紊乱等。
服用不当,可引起急性中毒,表现为精神错乱,有偏执妄想,并可出现幻听和幻视等症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