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建设银行

书籍:新中国建设大辞典 更新时间:2018-12-04 01:21:41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中国轻工业出版社《新中国建设大辞典》第27页(462字)

我国管理经营基本建设投资的专业银行。

1954年10月成立,各省、直辖市、自治区设有分行,全国各地市和大中型建设项目所在地设有分支机构。建行初期,只办理基本建设拨款、结算和对国营施工企业发放短期贷款。

1958年,增加基本建设支出预算和财务的管理。1978年起又增加统一管理国家拨给企业的挖潜改造资金的业务。

1979年起,基本建设投资由财政拨款逐步改由建设银行贷款。1983年9月起,接受原由人民银行办理的基本建设贷款业务,交出一般技术改造贷款业务,集中办理大型企业基本建设和技术改造的拨款和贷款。

从1985年起,所有基本建设拨款全部改为贷款。该行的主要任务还有:管理国家的基本建设支出预算;制定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制度、审批各部门基本建设财务计划和决算;办理建筑安装企业、地质勘探单位、基本建设物资供销企业的贷款并对这些单位实施财政和信贷监督。

建设银行具有财政和银行双重职能。

在财政业务方面受财政部领导,信贷规模统一纳入中国人民银行的国家信贷计划,在金融业务上受中国人民银行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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