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轨制价格
书籍:新中国建设大辞典
更新时间:2018-12-04 01:24:23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中国轻工业出版社《新中国建设大辞典》第32页(421字)
同种产品在同一时间和地点实行两种价格:计划价格和市场价格。
它是我国价格改革过程中采取的一项重要措施。1984年5月20日,国务院规定:工业生产资料属于企业自销(占计划内产品的2%)的和完成国家计划后的超产部分,一般在不高于或低于国家订价的20幅度内,企业有权自定价格,或由供需双方在规定的幅度内商调定价。1985年1月20日又规定:工业生产资料属于企业自销和完成国家计划后的超产部分的出厂价格,取消原定的不高于国家定价20%的规定。从此开始,出现了同种产品计划内部分实行国家统一定价和计划外部分实行市场调节价的双轨制价格。在我国经济体制改革采取渐进式和新旧体制转换过程中,由于双重计划体制和双重物资流通体制并存,双轨制价格的出现是不可避免的。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以市场形成价格为主的价格机制的建立,除少数特殊商品和劳务由国家定价外,一般商品和劳务价格均由市场定价,双轨价格一般不再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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