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中国轻工业出版社《新中国建设大辞典》第34页(219字)
传统计划经济体制下商品交换的一种形式。
国家对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商品,以及需要在全国统一分配调拨的商品,一般采用计划收购的形式。通常由国家统一下达生产、收购、调拨计划,各地工业、商业部门按计划搞好产销衔接,签订购销合同。
工业部门按计划生产和销售,商业部门按计划收购,工商双方必须严格执行国家计划,保证计划的实现。
工业部门超计划增产部分,在政策允许的条件下可以自销,也可以同商业部门协商收购。